学生准备好自己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还有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与监护人一同去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即可。
将材料提交上去后,当地资助中心就会开始进行审查,并会指导学生去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然后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开具回执单。
等开学了,学生只要携合同回执到学校交给相关人员就行。而学校会根据合同回执录入信息,之后学生再将合同回执寄回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
当地资助中心接下来会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会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经办行就会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学生账户里,之后再从学生账户划付至学校学费账户当中。
助学贷款并不是毕业之后就需要立马还清所有,大家需要注意:
1.助学贷款的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就行了。
2.借款学生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为首个还款日,之后学生按规定还款日每年进行偿还即可(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而头五年还是还本宽限期,期间只用偿还利息即可,等五年过去再开始还本付息。
3.如果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选择继续攻读更高一级的学位(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那还可以进行续贷,不过等届时研究生/第二学士毕业,将相应缩短还贷期限。
如果借款学生资金充裕,到是可以选择提前还清,而每年的1月到10月的1到10号期间都可以进行申请,若是能在毕业后助学贷款是从9月份才开始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所以若能在毕业当年9月份开始计息前提前一次性还清,还不用偿还利息,只需要偿还借款本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