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文/丁雪竹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湖州师范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0347

三、校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湖州师范学院

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卓越班)、学前教育(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等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类别(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

(三)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四)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五)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

(六)其他省份录取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比较文化总分(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比较单科顺序及分数(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八)艺术类招生。我校面向浙江、江苏、湖南、安徽、福建、河北、山东、重庆等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九)体育类招生。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体育特招生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

(十)定向培养招生。我校继续承担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和师资定向培养招生任务,有关招生事项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各县(区)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十一)专升本招生。普通专升本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十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三)“3+4”中职本科一体化培养招生。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生。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六)安定书院。安定书院是2020年成立的荣誉学院,传承“明体达用”的教育思想,旨在培养文化涵养宽厚、知识底蕴精深、能力素养出众、国际视野开阔的卓越创新人才。学院实行四年一贯制,采用多元化培养模式和个性化培养方案,实施小班化设置。具体选拔方式、条件及名额详见选拔方案。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9000元/学年;工科类5500元/学年;医学类6300元/学年;水产养殖学(卓越班)(浙江省户籍免学费)、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5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800元/学年。具体学费标准以当年公布为准。

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住宿标准1600元/学年(四人间以上的按四人间预收,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安排退费)。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在学生中覆盖面达40%以上。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完善,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所有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政策100%的覆盖。除了各项保障性资助,学校还积极探索开展发展性资助,通过勤工助学、暑期社会实践、赴港交流访学等项目,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2-232200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2-2599888

十七、其他须知

(一)办理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类招生章程和简章。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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