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2023年山东综评招生本科院校一共有11所,包括: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或国家紧缺急需专业。
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门核准的综评试点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未完成的综评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已经通过山东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评招生。
山东省本科高校综评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评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评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山东省综评招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试点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各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
山东省综评招生试点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试点高校按高考成绩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
山东省综评招生各试点高校负责将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高校网站并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所在中学(或单位)、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校测成绩、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各校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