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人民意志得到更好体现、人民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利益得到更好实现、人民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了实处。
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既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又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社会组织、网络等平台表达诉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