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考生条件 | 具体要求 | 加分 | 证明单位 |
1 | 烈士子女 | 20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 户口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 |
2 | 少数民族 | 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 户口簿和身份证 |
3 | 归侨、归侨子女 |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 上海市侨办 | |
4 | 华侨子女 |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 户口所在区侨办证明 | |
5 |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 上海市台联会 | |
6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10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 凭退伍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安置部门证明 | |
退役军人 |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 20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
1.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2.以上加分项目只适用全国统考招生阶段。
3.以上加分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4.以上加分项目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高考加分政策伴随着高考制度已经走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客观去看,高考加分政策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一项政策,高考加分在平衡地区教育水平差异、选拔各类特殊专门人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高考加分制度中的鼓励性加分,同保送生制度以及自主招生制度一样,是破除对高等教育“一考定终生”的情况。
同时,为体现对某些特定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虽然目前依然存在着许多弊端和漏洞,但是在人才发展多元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的大方向下,高考加分政策仍然有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