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 |||
时间\科目 | 上午 | 下午 | |
8:00-9:30 | 11:00-12:30 | 15:30-17:00 | |
6月9日 | 物理 | 思想政治 | 化学 |
6月10日 | 历史 | 生物 | 地理 |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时,对于考生能够选报的科目有何限制?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
考生从中选择3个科目进行考试。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不受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限制,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6门等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组成,共有20种选考组合。
由于科目特点、选考群体等差异,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
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山东省选择了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
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
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