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招飞本科高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高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a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置1个高校志愿。
b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高校。设置5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置1个高校志愿。
A段:重点本科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段:重点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1个高校志愿。
(三)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段:普通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四)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司法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五)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
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
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
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号和志愿顺序),供高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
招生高校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意见,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
如果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高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三)对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普通本科第一、二批次B段,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