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3年4月18日至21日开始网上报名,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在4月22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和《市高招办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1〕18号)要求,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全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
考生应根据其初中毕业年限,按照不少于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报考合格性考试的年限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程序,并按照各区报名公告中指定的方式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的考生,须在4月18日至21日期间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报考科目。
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发布在报名系统公告中指定的方式,上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初中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逾期或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已取得天津考籍的考生。须在4月18日至21日期间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选择并核对报考科目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逾期或未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