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科是一级学科的分支学科。我国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下同)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为“专业”,下同)三级。
按照国家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3大门类,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14个一级学科。
一级学科再下设若干二级学科,如数学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5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就授至二级学科,一般意义上的博硕士点数指的就是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数目。
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2、二级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3、社会要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4、学位授予单位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