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内容,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享加分、优先录取等优待。
1、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最高加20分。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享受加分优待。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
符合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认可。高校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2、功臣、艰边地区军人子女等优先录取。规定第49条明确,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考生应予以优先录取。
其中包含: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注:具体加分政策及分值以2023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最新政策为准。
高考加分政策伴随着高考制度已经走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客观去看,高考加分政策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一项政策,高考加分在平衡地区教育水平差异、选拔各类特殊专门人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高考加分制度中的鼓励性加分,同保送生制度以及自主招生制度一样,是破除对高等教育“一考定终生”的情况。
同时,为体现对某些特定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虽然目前依然存在着许多弊端和漏洞,但是在人才发展多元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的大方向下,高考加分政策仍然有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