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二批本科C类院校)
(一)文史类:第一批517分;第二批450分。
(二)理工类:第一批498分;第二批417分。
(三)艺术类
1、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艺术(文)388分;艺术(理)374分。
第二批:艺术(文)338分;艺术(理)313分。
2、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统考:美术专业203、00分;音乐专业74、00分;舞蹈专业67、00分;表演专业67、00分;书法学专业73、00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79、00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98、00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44、00分。
(四)体育类
1、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体育(文)414分;体育(理)398分。
第二批:体育(文)360分;体育(理)334分。
2、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文)80、0分;体育(理)82、0分。
(五)说明
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分数多少,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
各批次院校的控制分数线
控制分数线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按略多于某批院校计划录取总数划定的一个“分数”。
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录取,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根据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过程中将上线人数再按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由招生院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