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标代码:14675
三、办学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9号。
四、办学类型与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普通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五、毕业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六、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云南理工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收费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原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考机构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
(六)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籍所在地。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9号
邮 编:650304
招生电话:0871-68314776
传 真:0871-68677667
Q Q: 800198775
网 址:http://www.ynlg.com
其他事项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