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等级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各科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其中第21等级比例不超过1%。
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数量确定为6.5万,当物理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6.5万时,以6.5万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当其他科目出现类似情况,参照物理办法建立并执行保障机制。
1.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科的原始分是100分。
2.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
3.A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15%,转换到100~86的分数区间。
4.B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35%,转换到85~71的分数区间。
5.C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35%,转换到70~56的分数区间。
6.D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13%,转换到55~41的分数区间。
7.E等级人数占总体比例的2%,转换到40~30的分数区间。
8.将经过转换的分数(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举个例子,假设某省考生共有1000名考生物,那么根据等级排名,我们会分为:
A等级,1-150名,分数范围100-86分。
B等级,151-500名,分数范围87-71分。
C等级,501-850名,分数范围70-56分。
D等级,851-980名,分数范围55-41分。
E等级,981-1000名,分数范围40-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