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忧
1、改革是雅典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
(1)平民与贵族矛盾十分尖锐
政治上,贵族占据首席执政官等重要职位,把持作为最高决策机关、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长老会议,架空做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公民大会。
经济上,贵族通过高利贷、土地兼并等方式盘剥平民,以致平民无力还债成为“六一汉”,甚至全家沦为债务奴隶。
贵族在政治上的专横和经济上的压榨激起平民的反抗,导致雅典政局动荡不安。
(2)工商业奴隶主与贵族走向政治对立
雅典工商业的发展,工商业奴隶主阶层形成,“海岸派”和“山地派”共同展开反对贵族专权,要求分享政治权利的斗争
(3)改革是雅典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矛盾尖锐导致了社会动荡,阻碍了雅典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外患
雅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也使雅典意识到改革的重要性。邻邦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赶上和超过了雅典。梅加腊甚至夺取萨拉米斯岛,沉重打击了雅典的海上贸易。
三、梭伦当选为首席执政官,领导改革
梭伦“疯诗人事件”激起了雅典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尊严。公元前600年左右,梭伦被任命为指挥官,夺回了萨拉米斯岛,声望大增,梭伦当选为首席执政官,并被授予“仲裁人”和“立法者”的权力,进行改革。
一、梭伦改革的内容
经济上:
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并废除了“六一汉”制度,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
②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③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政治上:
①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改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 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国家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官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②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③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④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二、梭伦改革的历史影响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有助于工商业的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自身从事劳动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得以保证。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
梭伦改革既不迁就贵族,也不偏袒平民,收入最少的第四等级不享有担任政府官职和参选“四百人会议”的权利。这种中立政策未能彻底化解社会矛盾。但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贵族专权的局面,促进了雅典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