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2.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按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
2023年4月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并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后办理录取手续。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相关专业素质测试或面试方案将于2023年2月24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及时查看并按时参加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