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