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重点考察考生中学(中专)阶段基础文化知识掌握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3.退役士兵考生。考试形式为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适应性能力等。满分1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适应性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