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质不同
1、名词是词类的一种,属于实词。名词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的名称,名词同时也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
2、动词就是一般用来表示动作或状态的词汇。
3、形容词是词性的一种,主要用来描写或修饰名词或代词,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特征或属性,常用作定语,也可作表语、补语或状语。
二、用法不同
1、名词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专有名词表示具体的人,事物,地点,团体或机构的专有名称;普通名词表示某些人,某类事物,某种物质或抽象概念的名称。名词又可分为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名词表示某一事物,有具体的和抽象的之分。判断的关键词往往是be动词,be动词如果是am、is或was,名词就用原形;be动词如果是are或were,名词就加s或es。
2、动词通常充当句子的谓语或后接描述性补语充当谓语中心,表示主语的动作、存在、变化,或主语对宾语的动作,态度。可以受副词“不”修饰。只有少数表心理活动的动词和一些表示意愿的动词能够加程度副词。
3、形容词能修饰名词,经常作谓语或定语。形容词修饰名词,说明事物或人的性质或特征。通常,可将形容词分成性质形容词和叙述形容词两类,其位置不一定都放在名词前面。
1、动词在句中作主语、表语、宾语、补足语、同位语、定语等。
2、代词在句中主要作主语、宾语、表语、同位语等。
3、数词在句中主要作主语、宾语、表语、定语等。
4、形容词在句中主要作表语、定语、补足语等。
5、副词在句中主要作状语,修饰形容词、副词、动词、句子等。
6、动词在句中作谓语或与名词、形容词、情态动词一起构成复合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