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河北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山东 | 预留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 四年 | 艺术理 | 65 | 11 | 7 | 首选科目物理:8首选科目历史:17 | 7 | 4 | ||
艺术文 | 6 | 5 |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河北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山东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二、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美术修养,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大连理工大学不单独组织校考。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3、投档成绩(内蒙古为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
4、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