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
不改变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实施范围,降低部分项目分值
《方案》保留了所有五个全国性积分项目。其中:保留项目,分数不变的全国性积分项目有3个。
烈士子女的考生,可以加20分。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考生,可以加10分。
保留项目以降低分数的全国性积分项目有两个。
“归侨、侨眷、归侨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海归、侨眷、海归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过渡期加分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后降低加分7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降低加分分值。
在高考成绩加分方面,一直以来都饱受考生诟病,最新回应,已经大幅度减少和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取消了5类全国性的高考加分,逐步取消地方性的95类加分,对于部分想通过高考加分上更好的大学的这部分学生来说,高考的优势就没有了。
但是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好的消息,毕竟依靠高考加分进入好大学的学生数量只是少数,这样更能够体现高考的公平性。
为何高考加分政策受到大多家长的诟病呢?原因很明显,因为加分政策只是让少数人受益,虽说加分的政策的初衷是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更能体现教育评价的多元化,比如有特长的考生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再比如很多优秀的学生干部、体艺等特长生可以享受到这些待遇。
尤其是少数民族子女享受到的加分政策,还有烈士子女享受到高考加分政策等,都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