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院校招生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 报名学校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的考生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报名学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要求艺术类生源身份,艺术史论专业省级统考各省有要求的按各省执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学生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中注册、登录后选择“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初选
(1) 学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以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及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学校首先依据省统考成绩分省不分专业择优确定可以参加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学生的名单,并按照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分省不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各环节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2) 艺术史论专业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学校将根据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3) 文化综合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4) 各专业初选合格生源数量总计不超过2000人。
专业考试科目
成绩与认定
(1) 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学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2) 专业考试合格线划定办法: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中,以总成绩排序分别划定北京市、其他省份的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合格线。专业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当优先填报某一专业类合格考生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时,学校将对同时填报另一专业类志愿且服从类间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例如: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中第一志愿填报设计学类考生人数超过设计学类招生计划的4倍时,将对排名在计划数4倍以外,第二志愿填报了美术学类且服从类间调剂的考生发放美术学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3) 单一省份各专业合格人数遵循比例上限原则,最多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4) 艺术史论专业满足报名条件且初选合格考生即可获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1. 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7日,网上报名。
2. 2023年2月中旬,根据各省统考成绩择优确定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参加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学生名单(如遇各省统考成绩发布较晚等情况,学校将顺延初选结果公布时间及后续安排)。
3. 2023年2月下旬,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4. 2023年3月上旬,艺术类招生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5. 2023年3月下旬,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学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本网站公告)。
6. 2023年4月底前,公布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