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介绍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查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进行30秒以内的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得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其他暗示身份的内容,不可以借助道具表演进行自我介绍。要求口齿清晰,语音标准,有交流感。限时30秒。
(二)指定稿件
1.考试目的
通过文艺作品或新闻稿件考查学生的普通话语音基础水平、语言感受及表现能力;判断学生是否具备理解及表达作品的基本能力;是否符合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由系统随机分配一篇文艺作品或新闻稿件进行现场播读。限时3分钟。
(三)话题评述
1.考试目的
通过话题的评述考查学生的思维反应及语言组织能力。判断学生的认知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语言交流能力等综合水平。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由系统随机分配一个话题,话题内容包含名言警句、社会道德、热点新闻等,考生根据题目内容进行评述,评述形式不限。限时3分钟。
(四)才艺展示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才艺及特长的展示,考查考生的艺术感悟能力,是否具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特长特点。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展示自身才艺或特长。不可展示朗诵、模拟主持、台词配音等语言类才艺。限时2分钟。
(一)自我介绍(20分)
1.考查要素:
外形条件、语音基础、上镜效果、仪表仪态和言行举止。要求服饰搭配得当;仪态端庄、优雅大方,举止得体、充满自信,具有亲和力;肢体副语言运用恰当。
2.评分等级:
(二)指定稿件(100分)
1.考查要素:
音质、语音、表达和体态。
2.评分等级:
(三)话题评述(100分)
1.考查要素:
思辨能力、知识积累以及语言组织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
2.评分等级:
(四)才艺展示(80分)
1.考查要素:
艺术感悟能力,艺术才能及特长和艺术潜质。
2.评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