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原定于12月15日—18日举行的湖北播音与主持专业面试统考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科目(一)自我介绍(20分)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查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的学校,不能借助道具。口齿清晰,语音标准,有交流感,限时半分钟。
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科目(二)作品朗读(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指定文学作品,考查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声音圆润、声情并茂,有感染力。限时1分钟。
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科目(三)即兴说话(8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查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语言表达的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语音准确清晰,表达自然流畅,限时1分钟。
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科目(四)新闻播报(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查考生对新闻语体理解表达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要求语音清晰标准、语句流畅,内容清楚,重点突出,限时1分钟。
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科目(五)新闻评述(8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查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要求准确理解新闻稿件的内容,做到评有观点,述有道理,语音标准,表达自然流畅,限时1分半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