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美术类:2022年12月29日
编导类:2022年12月30日
音乐类:2023年1月5日—12日(1月5日上午笔试)
影视类:2023年1月6日—12日
舞蹈类:2023年1月6日—12日
各专业类别考点设置及笔试类考试科目、时长、具体时间安排不变;美术类考生已选考点不变;舞蹈类、影视类考生已选考试时段不变,考试日期顺延(原考试日期首日对应新考试日期首日,依次顺延)。兼报考生若考试时间冲突的将酌情进行调整,相关信息详见本人专业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可于考前3天当日10:00起,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系统>,自行打印相应的专业准考证,获悉具体考试安排和注意事项。
2.请目前仍在市外的考生合理安排赴考行程,尽快返回备考。请所有考生近期如无特殊必要不离渝,尽量避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考生应按照本人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并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入场及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及时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门户网站首页公告,保持手机畅通和关注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中学、报名区县招考机构或市教育考试院。
一、素描
( 一) 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统考考生对物像的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 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头像、人物头像。
(三) 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自备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整体性强,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及刻画能力;
3.按所提供的图片或文字资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 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
二、色彩
( 一) 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对物像色彩的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 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风景。
(三) 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考试用纸,统考考生自备水彩、水粉或丙烯颜料,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 具;
2.构图合理、色调明确、色彩丰富、整体关系好、形色结合得当,具有一定的刻画能 力和美感;
3.按所提供的图片或文字资料作答,位置、形状、数量等均不得改变,答卷上不得添 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
三、速写
( 一) 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统考考生对物像动态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 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组合人物动态、人物动态与环境的组合。
(三) 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考试用纸,统考考生自备黑色铅笔、黑色炭笔、黑色钢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马克笔,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布局合理、形体结构比例准确、表现生动、造型完整,所有形态必须在同一卷 面上完成;
3.按所提供的图片或文字资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 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