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A等15%、B等35%、C等35%、D等13%、E等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公式:(该区间高考最高分-原始分)÷(原始分-该区间高考最低分)=(等级赋分区间最高分-x)÷(x-等级赋分区间最低分)。
考生各科成绩,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各科必考题70分加试题和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学考合格才能赋分;而选考的分数,也不代表高考最终得分。
新高考改革后,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等级赋分就是其中3+3模式高考省份,第1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原始分,第2个3为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3+1+2模式高考省份,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原始分,1为物理或历史,也采用原始分,2为另外两门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
不论分数论档位,考生的分值在所有考生中的相对位置才是决定选考最终成绩的因素。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