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和针对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类”三种类型。
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已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已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是指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
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4月进行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6月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主要包含两个类型:
一是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即由部分市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的专科、本科分段贯通培养试点招生,被录取学生前三年注册专科学籍,学完专科学业并通过转段考试的升入对应本科高校学习两年,后两年注册本科学籍。具体试点学校及办法将另文下达。二是高职院校专科招生,即由市属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的市外高职院校实施的专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