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的比例及对应的等级、赋分区间。以实际参加该科选考人数的成绩为基数,将各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5个等级及各等级对应的比例及赋分区间是事先设定的固定规则,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按照原始分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新高考赋分制公平:展现学科公平、重视排名。自从新高考打破文理选科制度,执行“3+1+2”的选科制度起,就意味着原本的原始分计入制度必须要被代替。
因为科目之间难度不同、评判标准不同,所以原始分也就不能用于判断一个人的真实准确的水平,如果学生选择难度较大的科目,原始分自然低一些,而选择难度较小科目的同学则原始分要高一些。
不仅如此,文科的主观题评分与理科的步骤评分标准,也是阻碍原始分公平的而等级赋分制。而等级赋分制将所选科目按成绩在所有考生中的百分比来计算分数,能最大抹平由于学科难度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现象。
另外,与原始分重视分数不同,赋分制则将学生的成绩分成不同的分段和档次,重视学生的排名,更能客观表明个体考生在总体中所处水平高低。
另一方面。赋分制的基础是报考人数,即如果报考某一科目的人数越多,那么能够拿到高分的人数就越多,获得高分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