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高考“3+1+2”模式中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1是指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科作为考试科目,2是指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4科中选择2科作为考试科目。
高考具体各个分值是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总分,物理100分、历史100分,这些科目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即物理如果考了90分,则以90分计入高考总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4科的成绩原始分是100分,最终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分数不是以考试的原始的分计入高考总成绩,而是以具体赋分的方式计入高考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赋分规则。每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人数。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分,一分一档,考生等级分排序和原始分排序不变。
等级赋分的规则是按照你选考此科目在全省的排名,按照排名确定相应的等级进行赋分。也就是说不管选考此科目的学生考多么低的分数,按照规则排名前1%的同学的成绩就是100分,计入高考最终成绩。
有专门的等级赋分计算公式:
(Y2-Y1)/(Y-Y1)=(T2-X)/(X-T1)
其中:
Y1:表示某等级内所有考生原始成绩区间的下限;
Y2:表示某等级内所有考生原始成绩区间的上限;
T1:表示相应等级的赋分区间的下限;
T2:表示相应等级的赋分区间的上限;
Y:表示考生的原始成绩;
X:表示考生转换后的等级成绩。
根据以上分数计算出来后,将等级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取整规则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