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的重大决策建设工程,亦是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决策,被称为“高职双一流”。
“建设一流高职院校”的目标和“国际化”路径选择的确立,既是顺应中国“走出去”发展战略,提升中国企业和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主动适应当前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职业教育及其人才培养竞争力,从而切实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需要。
“双高计划”面向社会需求办学,确保了社会主义办学的方向,明确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特点的办学定位。同时给予了高校更多的自主权,让学校能根据社会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在国家层面对职业教育的定位、认可及期待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改变了过去把教育、学校分为三六九等的做法,纠正了职业教育还存在“低人一等”的问题。
(一)学校办学条件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二)学校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被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省级及以上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成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5%;配合“走出去”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有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三)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方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四)学校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5项:
1.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4.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未列入本省升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