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招生范围
(一)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测试,即省级统考或者由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的校际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范围(最终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视觉传达设计:广西、河北、河南、山东、湖南、云南、海南等。
产品设计:广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西、河南、山东、湖南等。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广西、山东、河北、贵州等。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说明
(一)如学校专业调整,变更招生专业,相关信息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二)2023年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不单独组织专业面试。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或者校际联考的身体条件认定结果和投档规则,不以身体条件不合格为由退档考生。
录取原则详见《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11500元/年,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12000元/年。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五)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出台的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创办于1979年,曾隶属于国家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4月,学校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201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12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634人,其中本科生17993人。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以“航天精神铸魂,航天文化育人”为大学文化建设理念,2015年创设国内高校第一个“航天日”,实施航天文化进校园“六个一”工程,促进桂航学子在精神上成人,探索出了一条利用行业资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航天路”。
航天英雄杨利伟将军和多名航天系统两院院士认为,桂航学子具有鲜明的“航天品质”。学校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优秀奖、广西高校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和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