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艺术类统考考点高校要在专业统考结束后在规定时间报送数据,会同校招生监督部门监督刻制专业统考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考试院三份,校招生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省招生考试院原则上于2023年1月划定艺术类各统考专业类别的合格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分数段统计等信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原则上于2023年5月公布),贵州艺术类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查询专业统考成绩。
1.贵州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线划定原则: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贵州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统考成绩/合格线划定原则:省级统考本科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招生录取数的4倍;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级统考专业合格的,其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80分。
3.贵州音乐、舞蹈类统考成绩/合格线划定原则:本科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招生录取数的4倍。
根据教育部“各省(区、市)应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精神,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定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美术类及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80%的比例划定。
2.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5%的比例划定。
3.舞蹈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0%的比例划定。
4.播音编导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85%的比例划定。
美术类及书法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