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直接使用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内蒙古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内蒙古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内蒙古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内蒙古考生在内蒙古及内蒙古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内蒙古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及联考
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的校考成绩,内蒙古大学其他艺术类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专业的校考成绩,作为内蒙古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相关高校可以使用该联考成绩进行相关专业录取。
鼓励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积极参加上述两所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以便获得相应专业更多录取机会。
符合教育部校外设点校考、拟在内蒙古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须在2022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经批准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后方可在内蒙古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内蒙古设点组织校考,内蒙古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考试科目、形式、分值、时间及地点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拟在内蒙古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
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内蒙古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内蒙古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