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但以等第分数通知考生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第分数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优秀”四等。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及格”,59-0分为“不及格”。
少部分考点将会通报考生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具体成绩分数,大部分考点及- -般的查询方法将会通报考生的等第,等第代号及含义如下:
3.0–优秀,即不小于90分;2.0–良好,即不小于80分但小于90分;1.0–及格,即不小于60分但小于80分;0.0–不及格,即小于60分。总成绩在及格及其以上者为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
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成绩“优秀”的,合格证书上会注明“优秀”字样。对四级科目,只有所含两1门课程分别达到30分,该科才算合格。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一级证书表明持有人具有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和初步应用能力,掌握文字、电子表格和演示文稿等办公自动化软件(MS Office、WPS Office)的使用及因特网(Internet)应用的基本技能,具备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文秘和办公信息计算机化工作的能力。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二级证书表明持有人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能够使用计算机高级语言编写程序,可以从事计算机程序的编制、初级计算机教学培训以及企业中与信息化有关的业务和营销服务工作。
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三级证书表明持有人初步掌握与信息技术有关岗位的基本技能,能够参与软硬件系统的开发、运维、管理和服务工作。
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四级证书表明持有人掌握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专业技能,并有系统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