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是相对于传统高考招生而言的,通过对传统高考制度中的弊端改革而兴起的一个新招生模式。
综合评价招生是指部分省份在全国率先启动的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
即省内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实行的面对在浙江高考考生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三种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择优录取考生的一种录取形式。
是一种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并按一定的百分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综合分,最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
综合评价招生有利于建立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有利于人才结构多样性选拔,有利于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
综合评价体系充分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同时兼顾学生专业爱好和专业潜质。分类考试人才培养多元化,综合评价改变一考定终身,多元录取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发挥特长充分展现各高校自身优势。
产生背景不同
自主招生已实行多年,是多年积累下的产物,而“综合评价”是在2015年高考改革下产生的招录方式。
选拔对象不同
自主招生注重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能力的选拔。而综合评价的成绩由高考成绩60%+面试成绩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三部分构成。
考核流程不同
自主招生是通过初审后,还要参加各个大学自己组织的笔试+面试,最后获得加分优惠。而综合评价是先参加高考,再通过学校自己划定的高考面试线后再参加面试。
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都是高校招生录取的特殊方式,是可以降低自己录取风险的录取捷径;都有面试环节,都有机会以相对较低的高考分数进入一所理想名校的招生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