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等级考试级别划分共有五个级别,各级别都十分重视对考生实际的语言交际能力的考查,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分别报考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或口试。
英语等级考试一级:一级是初始级,英语等级考试要求略高于初中毕业生的英语水平(PETS-1B是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附属级)。
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二级是中下级,相当于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阶段英语(一)、文凭考试基础英语考试成绩)。
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三级是中间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专院校又学了两年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英语(二)考试成绩。)
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四级是中上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学至少又学习了3-4年的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
英语等级考试五级:五级是最高级,相当于我国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结束时的水平。英语等级考试五级是专为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人员设立的英语水平考试。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 级别划分为PETS-1至5级。
英语等级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学历、户籍等背景(因政策原因,暂不面向仍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只要具备一定的英语基础,均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
英语等级考试一级至四级的考试报名和组织工作由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负责。英语等级考试五级取代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中的EPT考试,英语等级考试时间、组织方式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其他科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