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的比例及对应的等级、赋分区间。
以实际参加该科选考人数的成绩为基数,将各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以上的5个等级及各等级对应的比例及赋分区间是事先设定的固定规则,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例1:某学科原始分前15%的考生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95分,则该学科A等级的原始分区间为【100~95】。
已知A等级赋分区间为【100~86】分(固定不变),也就是说,原始分【100~95】的考生为A等级,赋分后最终成绩为【100~86】分。
例2:某学科考试成绩最后2%的考生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5分,则该科目E等级的原始分区间为【20~5】。
已知E等级赋分区间为【40~30】分(固定不变),也就是说,原始分【20~5】的考生为E等级,赋分后最终成绩为【40~30】分。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转换计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新高考等级赋分就是作为一种相对性评价制度,等级赋分是根据某一考生在考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来对其进行评价。由于选考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采用原始分的重要前提是考生的考试内容相同,即大文大理时代,在控制这一变量之后通过分数的高低来筛选考生是能体现教育公平的。但是当考生考生内容不一致(变量不一致)的时候,采用原始分就使考生之间变得没有可比性,失去了筛选的意义。所以相对于原始分,“3+1+2”模式采用赋分制更加科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