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为省内农村户籍且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其实行的目的是有利于对贫困偏远地区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选拨。地方专项计划毕业后不分配工作,不是强制性要求毕业生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服务,并非强制,而是自愿,通过鼓励,引导的方式带动人士,回到生源地进行帮助。
专项计划毕业生不包分配工作,就业不会受到影响,考生高考报考农村专项计划可以获得优惠的分数录取,只有实惠。
农村专项计划是定向招生,面向农村或农村贫困地区考生招生,但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业,考生不要误解。被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限制毕业后的自主就业选择。
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国家政策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回这些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励”不等于“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1、报考条件上的区别
国家专项计划,指定县市的城市和农村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就可以。
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只限于指定县市的农村户籍的考生。
2、录取方式上的区别: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不需要单独报名和递交其它材料,高考成绩下发后,单独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省招办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需要在规定时间前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并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经过该校专家审核后,于规定时间到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视(有的学校不需要笔试和面试),合格后享受该校一定的录取分数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