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就是语文、数学、英语3个主科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150,使用高考的回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1”是物理和历史为2选一科目,每科满分100,也是使用高考的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2”是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科中任选两科,每科满分也是100分,按等级赋分的方式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考等级赋分能够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如果以原始分呈现考试成绩,会带来学科间不公平问题;等级呈现方式则使得不同学科考生因等级划分而保持了成绩相对均衡,学科间试题难易差异等不公平因素可以被较好消除,使得不同科目之间成绩可以相加。
湖南新高考考试成绩总分是750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在招生录取方面,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湖南高考全国统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5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2)湖南选考科目成绩。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按照等级赋分规则,考试卷面原始分转换成等级分数后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建立再选高考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等级赋分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