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聚集、传染性强,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形势严峻复杂,坚决遏制住疫情扩散蔓延至关重要、极为紧迫。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我区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
由于本次考试延期举行受到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拟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报名公告)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因推迟考试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2023年上半年教资报名时间:笔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23年1月中下旬,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中下旬。
2023年上半年教资考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11日,面试考试时间预计为5月15日-16日。
教师资格考试有统一的报名网站,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所有省份的教师资格考试都在该网站进行报名。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考生要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然后找到“考生服务”窗口,并在“考生服务”窗口中找到“报名系统”,点击“报名系统”进入之后大家就可以看到所有的考试省份,接下来要选择自己的报考省份点击,就可以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设置三年过渡期。2021-2023届本、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完成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考试。
考试合格的师范生,且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条件后,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