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4月进行。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普高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2)中职类
①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对文化素质测试上线、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其他类考生,投档到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校,由高校审录。
②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投档到对接高校,由高校审录。
(3)高职专项类:对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投档到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校,由高校审录。
除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其他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高职专项类外,如高校还有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照顾政策:
1.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普高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符合照顾条件的中职类考生,录取时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加分,不得累加)。
2.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3.报考中职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考生、高职专项类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高职院校是指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院校包括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它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分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