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高考的总成绩构成是:总成绩(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 选考科目成绩(300分),即高考总分=450(语数外) 100(物理/历史) 200(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的两门)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卷面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选考科目:①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②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可见,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4门再选科目是按等级赋分计入总成绩的。也就是说,这4门科目的卷面分数,未必是最终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分数。
新高考实行赋分制最大的目的,也就是这个制度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保证相对的公平。为什么这么说呢?政、史、地、物、化、生六科学习的内容、难易程度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导致每科得到的分数有不同,一般来讲文科的科目评卷多采用采分点制度,也就是说在答案中只要包含采分点或者意思相近就可以得到分数,而理科的科目是按照步骤按照结果得分。所以从难易程度和得分标准上导致一些科目的得分普遍就很高,在普通高考中文科生和文科生进行竞争可以忽略这个问题。
但是在新高考自由组合中,这种现象就会影响高考录取的公平性,所以实行赋分制度,根据学生每个科目的排名来进行赋分,分数有所变动,但是排名没有变动,竞争力也就没有变化。
所以,新高考实行赋分制的优势,就是保证一定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