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本科批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科批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对艺术艺考生来说,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要合格。比如,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分数线,而其他高校录取的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分数线。投档录取原则分为三种,一是文化课过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二是专业考试成绩过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排队录取,三是将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在两者均合格的情况下,艺术类高校(专业)在录取时有3种原则:
(1)文化课过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参加该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该校的部分专业(方向)还对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有要求。
(2)专业考试成绩过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排队录取。
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将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同一所学校不同专业的录取原则也可能不一样,各专业的文化课分数线也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