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条件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男性,理科生,不分文理科省份学生须选考物理;具有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及海军开招地区学籍、户籍;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出生日期在2003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
(二)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现实表现好;志愿献身海军飞行事业。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历史清楚,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3.报考态度:本人参加海军招飞意愿强烈,自愿报考且态度坚定,家长(监护人)支持。
(三)身体条件
1.身高165—185厘米之间,体型匀称;体重在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在50公斤以上),身体质量指数符合标准。
2.静息血压值不超过138/88mmHg,不低于100/60mmHg,脉压差不小于30mmHg,脉搏56—100次/分。
3.用C字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8(约为E字表5.0),无色盲、色弱、斜视;未做过视力矫正术(如准分子、飞秒激光手术,角膜塑形镜矫治等)。
4.无口吃,无文身,听力、嗅觉正常。
(四)心理品质条件
1.立志从军、向往飞行,具备积极的飞行动机;
2.善于学习、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认知能力;
3.性格开朗、乐观向上,具备稳定的情绪特征;
4.肢体协调、动作灵活,具备灵敏的应变反应;
5.勇敢果断、适应性强,具备坚强的意志品质。
(五)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外语限英语;少数民族地区学生须参加普通(汉授)高考。
(一)培养模式
海军飞行学员在海军航空大学接受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入校3个月考察期合格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前3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双学籍”飞行学员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养),第4-5学年进行航理知识学习和初、高教练机飞行训练。本科学业期满合格,按规定授予相应军衔。期间,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飞行的,转入其他本科专业学习。
(二)相关待遇
在校学习期间所有学杂费、食宿费、被装费、医疗费等均由国家承担,并按相关规定发放津贴,每年报销1次探亲路费,父母享受军属待遇。海军飞行员享受飞行等级津贴、飞行专业岗位津贴、任务津贴和飞行小时补助,每年安排带薪休假和疗养,并有机会参加海外出访、远洋护航、联合军演等军事活动。海军航空兵部队大多地处沿海一线,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优越,能够为个人发展和家庭生活提供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