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在江西招生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即文化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下同)中确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考生人数,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本科平行志愿和本科单志愿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有关专业,均执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2.专科专业合格线与校考资格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为270分,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为100分,舞蹈学类为90分。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执行江西省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录取。
校考资格线与专科专业合格线一致。
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文化线”)分专业类别、分层次划定。
1.本科文化合格线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3年江西省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学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3年江西省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校生艺术类按2023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
特殊专业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下降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专业的自划线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
2.专科文化合格线
按2023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校生艺术类按2023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专科录取控制)的70%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