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片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不得做任何修改。
如:不得使用美颜相机拍照,不得使用PS、美图秀秀等软件编辑、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翻拍或扫描照片等。
2.背景:应采用纯色(推荐白色)背景、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确因医疗等需要,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应保证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
8.若上传手机已有考生照片,建议提前多准备几张不同照片,如不同尺寸、不同光照、不同背景、不同衣服等,避免照片不合格、无法联系考生拍照而影响报名。
9.因不按上述要求采集照片,影响高考考试、招生录取,后果考生自负。
(一)高考报名考生上传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shu大小为5K~50K,34×45毫米左右,相权当于2寸照片。
(二)考生上传高考报名照片时,必须在“您的照片”下面的预览框内真实地看到自己的照片后再点击“上传照片”按钮,所看到照片必须反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如生活照、用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模糊或虚、红‘X’等情况,均不能通过照片审核。
(三)考生上传的高考报名电子照片如不符合要求,可通过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或本网站提供的处理软件改变图像格式及大小。
(四)考生不要把其它格式高考报名照片的扩展名直接改成.jpg,要使用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改变图像格式,否则上传不成功或照片审核不通过。如:.bmp直接改成.jpg,这样做在照片审核时是不能通过的。
(五)为了直观起见,考生可点击“不合格照片示例”按钮查看不符合要求的示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