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提供的报考电子证件照须以报考考生近期三个月左右的正面免冠电子版照片。
2.所提供的报考电子证件照,需真实展现考生五官特征。禁止对所提供电子证件照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并且不得对具有明显特征如脸部伤疤或者痣进行后期修图处理。
3.所提供的报考电子证件照应层次清晰、五官真实、对焦准确、并且无明显透视失真。
4.所提供的报考电子证件照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5.所提供的报考电子证件照以白色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参考RGB)。
6.所提供的报考电子证件照背景不能有复杂图案、条纹出现。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翻拍已经洗印的纸质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