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此次仅受理10月22-25日考试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的申请。
因个人原因或不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而未参加考试等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
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7:30(工作日),考生可向10月考试报考所选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或高校报名点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方式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0月自学考试通知单、退费申请单、及属地疫情防控发布的有关公告,申请退费的考生还须携带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等申请材料前往本次报考所选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或高校报名点办理申请退费或延期手续。到现场申请后,考生本人应核对信息签字确认。
(四)申请材料
1、退费/延期申请表。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提前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打印方法并打印票据。
同时下载申请表,清晰、准确填写本人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和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
2、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可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
如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或证明材料、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隔离证明等。
考生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提交虚假材料、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一经查实,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3、办理后,2023年1月20日前退费到位。
申请延期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保留缴费记录至2023年两次考试。
考生可在12月中下旬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可保留缴费记录的科目数,在2023年4、10月两次考试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核算抵扣费用,逾期不再办理。
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在12月底进行,11月下旬将对外公布报考简章,请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