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常识考试内容: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古今中外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广播电影电视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广播电视编导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对影视领域最新动态的掌握程度。
2、考试题型:选择题、简答题。
3、考核内容:
①文学: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及教材所涉及的中外文学史、文学体裁、文学流派、名家名作等常识。
②艺术: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建筑等艺术常识。
③广播影视:广播影视的传媒特性、艺术特征、构成要素、基本理论、发展历史、制作方法、发展动态、导演风格与流派、名导主要作品等常识;广播影视前沿信息如最新的技术应用、业界最新动态等。
④新媒体:新媒体的基本常识和发展动态等。
故事写作考试内容:
1、考试目的:叙事是广播电视媒体的一种主要功能,广播电视编导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叙事能力。该考试环节通过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创作一篇故事,考查考生的叙事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及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2、考试题型:作文。在规定时间内闭卷完成作文,包括命题作文、续写作文、根据关键词作文和看图编创故事等不同题型。
3、考核要点:故事的结构和情节;故事的选材和构思;人物的塑造和描写;叙事的种类与方法;文字表达能力。
影视作品分析考试内容: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评析能力;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视听语言运用能力;以及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题型:作文。播放一部影视作品或一档电视节目(30 分钟以内),考生观摩后,根据试卷要求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
3、考核要点:影视作品类型:电影短片或片段、电视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电视短剧、剧情类MV 等。对作品的主题、题材、结构、人物、情节的鉴赏和分析,对作品中的影像、音乐、音效、剪辑等视听语言的解读和评价;作品的其他艺术特色的评析等。
文艺常识考试要求: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无错别字,表述准确;卷面整洁。
故事写作考试要求:故事写作属于记叙文范畴,要求观点正确,中心明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通顺,叙事流畅;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设置人物和情节合理,具有较强的故事性;卷面整洁。全文不少于800字。
影视作品分析考试要求:影视作品分析属于议论文范畴。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文通意顺、卷面整洁。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全文不少于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