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体育统考考试科目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身体素质考试满分为60分,体育专项考试满分为40分,广西体育统考生成绩为身体素质考试得分与体育专项考试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
1.体育统考身体素质考试包括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和后抛实心球等4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值25分,考生该科目得分为4个项目得分之和×60%。
2.体育统考体育专项考试分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游泳等9个项目,考生可以从中任选1个项目参加考试(其中田径专项由9个小项目构成,考生可在公布的9个小项目中任选1项作为田径专项的考试项目)。
体育统考各专项考评标准与具体分值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项目与考评标准(2021年3月修订)>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7号)及其勘误公告。
1.田径专项和身体素质考试的100米、800米考试均在塑胶跑道进行,穿钉鞋考试的体育统考生,仅能使用0.6cm规格的鞋钉,不符合标准的钉鞋不允许进入田径场,以免损坏跑道。请各地提醒体育统考生准备好符合标准的钉鞋。
2.立定跳远考试采用立定跳远测距仪测量,体育统考生只能穿平底鞋进行考试。
3.实心球形质及规格。实心球为圆形实心充气、表面呈颗粒状的胶球,男子实心球重6公斤,周长65厘米(±0.5厘米);女子实心球重4公斤,周长60厘米(±0.5厘米)。
4.其他体育专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项目与考评标准(2021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