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考生在报名时,应在报名系统内如实登记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并在确认时将第二代残疾人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确认点核验。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可以申请在高考中佩戴助听器、使用光学放大镜、使用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英语听说考试等合理便利。
需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本地区所有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于2023年4月5日前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第一,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报考账户和密码,注意保密,不要遗忘。因为账户密码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的唯一方式。有的同学忘记密码,不仅影响高考的报名,也影响高考分数出来之后的志愿填报。
第二,户籍所在地填写信息必须与户口簿一致。考生(尤其是涉及区划调整地区的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